
王帆
职务:主任
王帆,男,1983年6月生,中共党员,汉族,南京大学法律本科,江苏元封律师事务所注册主任、高级合伙人。具有全国投资项目分析师资格、为徐州市政府PPP专家。上海复旦大学研修学习结业、江苏省律协“一带一路”驻场律师学习结业。
为徐州市人大立法顾问,徐州市委法律专家、徐州市政府法律顾问(第四届、第五届),徐州市政法委法律专家(连续二届)、铜山区委、区政府法律顾问、卫计委法律顾问、银监局法律顾问等。
为江苏省师范大学客座教授、硕士生导师,江苏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,江苏省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、徐州市律师协会理事、徐州市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,徐州市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,徐州市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,徐州市法学会法理学与法律史学研究会理事等。
为徐州市银监局法律顾问,从事多起银行业法律事务工作,并代理具有银行业务案件。
参加全国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、华东律师第八、十一届律师论坛等活动。在省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12篇论文,其中的《浅析新《行政诉讼法》实施后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》观点被省、国家法学会报道引用。
参与《徐州市港口条例》、《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徐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、《徐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办法》、《徐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徐州市旅游条例》等立法意见工作。
为徐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(2017—2020年)进行法律认定,出具风险评估报告。
获评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,市第三届优秀法律(法学)人才,市人大评为“2012-2013年度全市“千名代表听百案”活动先进个人”、市五佳律师、市十佳优秀律师、市十佳辩护(代理)律师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,市优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。
为徐州市人大立法顾问,徐州市委法律专家、徐州市政府法律顾问(第四届、第五届),徐州市政法委法律专家(连续二届)、铜山区委、区政府法律顾问、卫计委法律顾问、银监局法律顾问等。
为江苏省师范大学客座教授、硕士生导师,江苏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,江苏省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、徐州市律师协会理事、徐州市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,徐州市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,徐州市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,徐州市法学会法理学与法律史学研究会理事等。
为徐州市银监局法律顾问,从事多起银行业法律事务工作,并代理具有银行业务案件。
参加全国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、华东律师第八、十一届律师论坛等活动。在省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12篇论文,其中的《浅析新《行政诉讼法》实施后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》观点被省、国家法学会报道引用。
参与《徐州市港口条例》、《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徐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、《徐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办法》、《徐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徐州市旅游条例》等立法意见工作。
为徐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(2017—2020年)进行法律认定,出具风险评估报告。
获评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,市第三届优秀法律(法学)人才,市人大评为“2012-2013年度全市“千名代表听百案”活动先进个人”、市五佳律师、市十佳优秀律师、市十佳辩护(代理)律师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,市优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。